根据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20040010-0003号)计划备案单,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一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盘龙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HCSIMC2020-1602034GN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68.497391万元(含财政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68.497391万元)
1.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名称:盘龙院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
(2)类别:工程
(3)采购预算:68.497391万元,最高限价:68.497391万元
(4)工期: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完工,安装调试完毕,设备正常工作。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6)其他:(无)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⑶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⑷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⑸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组织或自然人,所投服务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投标人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
5、供应商近九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
6、供应商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投标截止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4.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三)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号开标室;
(二)时间:2020年6月3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武汉市第一医院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人:丰老师
联系电话:027-85332742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A20栋国药大厦10楼
联系人:罗蓉、刘帆
联系电话:027-84888155,84888156
传真:027-84888157
八、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市卫健委采管办电话:027-85697964
九、信息发布媒体
武汉市市民之家官网
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