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 2017-10-2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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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

2)研究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审核市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调整服务事项。

4)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派驻部门。

5)受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6)承担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7)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工作。

8)建立并完善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督查代办工作制度及服务体系,做好投资项目的受理、办理、协调、督导管理工作。

9)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并重的原则,加强市场交易活动的现场监管,对招投标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建设和管理综合专家库,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并协调调查处理。

10)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公开工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公布、政策听证、投资洽谈、网上议政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互动交流等活动提供服务场所。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2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7,391万元,支出总计7,39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0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结构变动,大楼租金递增4%。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万元,占本年支出5.78%;项目支出6,964万元,占本年支出94.2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8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2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结构变动,大楼租金递增4%。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7,38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7,3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6,95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①大楼运行维护费5,297万元,用于市民之家大楼租金、水电气等维护费用;②行政运行工作等经费1,238万元,用于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拓展市民之家的综合服务功能,让市民之家成为市民真正的“家”;③窗口工作经费418万元,用于为市民之家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各项服务保障,增强入驻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入驻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341万元,支出决算为7,3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公用经费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本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为预算的83.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21万元,为预算的100%,与预算持平。

2016年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3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1万元。其中:住宿费5万元、旅费12万元、伙食补助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杂费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出访英国、斯洛文尼亚和俄罗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1个、1人次,前往参加有关国际会议,推动落实相关对外交往与合作项目;二是出访美国境外培训团组1个、1人次,主要是参加“信息技术产业集群培育专题研讨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点就国际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趋势、移动互联和物联网的产业发展方向、信息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大数据中心建设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等内容进行学习和调研;三是出访俄罗斯、印度开展公共资源监管及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业务考察团组1个、1人次,考察俄罗斯招标采购法律体系、组织结构、职责范围和政府采购中工程招标的具体办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为预算的60%,比预算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数量减少。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和保养,其中:燃料费4万元;维修费3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万元,为预算的83.12%,比预算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压减开支。主要用于接待各地考察团。

2016年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学习、参观、考察团409批次17458人次(其中:陪同4362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7万元,增长8.0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0万元,增长90.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降低4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3.2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工作需要,2016年因公出国(境)人数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数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与去年基本持平。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万元,比2015年增加3万元,增长3.95%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务巡逻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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