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 2018-02-1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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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机构的工作。

2.研究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审核市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调整服务事项。

4.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岗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建议通报派驻部门。

5.受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6.承担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7.组织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工作。

8.建立并完善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督查代办工作制度及服务体系,做好投资项目的受理、办理、协调、督导管理工作。

9.统筹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按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并重的原则,加强市场交易活动的现场监管,对招投标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建设和管理综合专家库,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并协调调查处理。

10.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公开工作,为政府政务信息公布、政策听证、投资洽谈、网上议政及政府与企业、市民互动交流等活动提供服务场所。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总编制人数9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8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1.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7.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8.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67.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110.87万元、上年结转56.87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642.16万元,项目支出8525.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67.74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9110.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95.27万元,增长19.63%,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资,推进网上为常态项目制度建设,大楼租金递增4%(2)上年结转56.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42.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8525.58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85.58万元,主要用于:窗口工作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市民之家大楼运行维护公益活动经费推行网上为常态制度建设经费等。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4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4.1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94.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0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10.8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3)公务接待费77.2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167.74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1298.79万元,增长16.51%,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资,推进网上为常态项目,大楼租金递增4%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916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10.87万元,占99.38%;上年结转56.87万元,占0.62%。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916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16万元,占7%;项目支出8525.58万元,占9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41万元。包括:货物类184万元,服务类6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846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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