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590号提案的答复

  • 2019-08-2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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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的思考和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办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大数据管理机构

(一)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根据《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武发〔2019〕3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需求,在原市政务办职能基础上整合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以及市审批制度改革等职能,组建成立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及共享开放,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二)制定出台顶层设计,统筹全市信息化建设

我局成立后,迅速启动《武汉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制定工作,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提出了6方面32项工作任务,通过建设集约完善的基础支撑环境、推动政府数据资源融合开放、打造高效便捷的线上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等,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大数据应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当前我局已邀请国家信息中心与本地有实力、有经验的设计院共同编制武汉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整合各方面数据资源,“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智慧武汉”发展。按照“数字政府”的建设要求,促进政务大数据与社会大数据的融合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转变为群众需求导向让数据更好的惠民、惠企、惠城

二、关于出台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2014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8年)》(武政办〔2014〕126号),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委办局作为成员单位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行动计划提出建立“2+8+N”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体系,并将建立形成大数据资源“洼地”和完整的产业链,创新大数据应用、挖掘大数据价值、集聚大数据成果、确保数据安全作为武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大数据推广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4〕12号),围绕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完善产业发展机制、产品和应用推广、投融资体系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补贴和支持政策。

三、关于占领大数据产业发展制高点

(一)大力引进、培育大数据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近年来,我市围绕数据挖掘、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等大数据产业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了华为、腾讯、金山、小米、曙光、浪潮、中金数据等一大批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和项目,培育了楚天云、噢易云、达梦数据库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覆盖语音识别、语义识别、图像识别、智能驾驶、数据库等各领域全市在建、拟建大数据中心20余个,其中百亿级项目4个。有力充实了我市大数据产业的技术力量。

(二)积极支持大数据领域技术研发创新

围绕大数据领域相关核心技术,组织相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重点支持了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兆图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斗六星系统集成限公司、武汉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基于两级判定的物联网大数据可信化方法、边缘计算环境下工业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实时处理关键技术、基于大数据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服务平台、智慧平安社区大数据云服务平台、南斗云车联网大数据处理平台、基于分布式大数据的异构异源数据融合平台等项目研究。

(三)基本形成完整的网络安全产业链

根据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4号),依托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以下简称“网安基地”),重点引进和培育了一批信息安全传输、网络安全等科技型企业,基本形成完整的网络安全产业链。截止目前,网安基地签约项目43个,注册企业88家,注册资本256亿元,协议投资3272亿元,国内网络安全前50强企业二分之一已入驻。

四、关于持续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一)持续夯实数据技术标准规范

我市出台了《武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2015〕146号),确定了政务数据规范采集、无偿提供、平台归集、按需共享的总体原则,构建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安全保障体系,对掌握数据的政府部门提出了共享要求和惩罚机制。此外,我市同步制定了《武汉政务资源目录体系与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及《武汉政务服务系统接口技术规范》,从政务数据资源的建立、管理、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标准化诠释,已成为武汉地方标准,并制定出台《武汉市政务云平台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我市全面开放共享政务数据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二)加快大数据交易平台的建设

2017年初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出资注册成立了武汉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司,集合政府资源优势和市场化运作优势,承担我市大数据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开发、营运的主体角色。全市先后挂牌成立了三个大数据交易中心,成立了长江大数据研究院和中国光谷大数据产业联盟,我市成功获评“中国区域大数据发展水平五星城市”称号。

五、大力推进大数据运用示范

2018我市认定武四通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四通信服易备数据安全管理软件Vl.O、武汉兴和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CBLOCK云计算中心平台、武汉微创电股份有限公的智慧运维管理平台iVsom、武汉安天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移动应用深度行为分析系统Vl.O产品为创新产品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加快大数据领域创新产品的应用推广,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六、加大大数据产业人才建设

(一)以推进国家网安学院建设为契机,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产业人才队伍。网安学院按照“部分独立、部分共享”的办学思路,先后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签订网安学院入驻网安基地协议。学院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建设学历教育区、培训中心和研究院,可满足1万人学习、研究和生活,将形成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研求中心、孵化平台为一体的“科教+科创”人才基地。今年9月可实现入住开学。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校企深度合作,校企双方在订单培养的基础上,产教深度融合。一是企业参与学校教学计划制定、课堂授课和学生管理。二是校方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现场培训,请企业高级技师来学院讲座,通过校企互动,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三是校企共同出资建设大数据实训基地,实现教学与实践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培训和考试内容来源于企业的需要。最终实现学生入学就有就业岗位,实际环境与工作环境一致,毕业即就业,针对性强,突出了职业教育的灵活性和开放性。

七、下一步主要工作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重点工作,助力全市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一是推动产业集聚,以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为核心,打造集数据存储、传输、处理、应用一体的大数据产业体系;二是抓好重大项目,重点推动中金数谷、众维亿方、盘古数据、腾龙数据、武钢大数据中心等项目的建设;三是优化发展环境,支持达梦数据库等本土优秀产品参与政府信息化创新项目,支持本地优秀大数据企业申报市创新产品目录。

大数据建设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我局将立足职能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也感谢您对我市大数据产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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