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8-03 11:18
- 来源: 武汉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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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暂行办法》?
一是贯彻国家战略部署,以立法细化政策要求。围绕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全域数字化转型等国家部署,中央明确以数字技术革新城市治理,加快“一网统管”建设,需立足我市实际出台配套规章,细化政策要求、明晰实施路径。
二是破解现实治理难题,以立法补齐制度短板。当前我市“一网统管”存在统筹机制不畅、数字化应用不深、配套保障不足等问题,跨部门协同困难、权责划分不清等难点,需要通过规章统一规范、系统破解。
三是总结市域创新实践,以立法固化治理经验。我市落实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重要指示,搭建“一网统管”运行体系,形成“三级管理、七级应用”、事件闭环处置等特色做法,亟需固化成熟经验,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稳定法治支撑。
二、《暂行办法》对城市运行管理的职责如何进一步明确?
《暂行办法》分层明晰领导主体、主管单位、行业部门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中的权责边界:
一是明确市区统筹领导责任。《暂行办法》明确市政府强化顶层统筹,牵头谋划、整体推进全市“一网统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区人民政府统筹抓好辖区“一网统管”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核心主管单位职能。市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一网统管”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城市运行相关数据的归集治理和重要应用场景建设;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机构承担日常落地执行、跨领域统筹协调、基层业务指导等具体工作。
三是明确行业部门协同履职。社会工作、网信、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交通运输、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住房和城市更新、市场监管、园林和林业、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能协同落实“一网统管”各项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暂行办法》在城市运行管理组织保障上有何规定和突出特点?
《暂行办法》创新设立“三级管理、七级应用”城市运行治理架构,厘清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主体职责,搭建跨层级联动协同机制;同步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网格、小区、楼栋七级应用单元。
该架构相较于其他城市,治理层级设置更加完备,治理单元划分更为精细,能够有效夯实基层精细化数字化治理根基。
四、《暂行办法》如何规范城市运行管理技术创新工作?
《暂行办法》从平台、指标、数据、场景四个方面规范城市运行管理技术创新工作:一是建强城运管理平台。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搭建市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区、街道(乡镇)一体化的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并实现平台的互联互通。二是完善数字体征指标。统筹市、区两级标准,建立适配全域治理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指标体系。三是规范数据归集治理。统筹公共数据资源归集治理、管理维护,筑牢平台数据基础。四是深耕重点应用场景。围绕城市安全、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市发展四大领域推进智慧场景落地应用。
五、《暂行办法》从哪些方面健全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暂行办法》完善固化两套工作机制,推动解决跨领域、跨层级事件协同处置难度大等治理堵点难点:
一是健全全流程闭环处置机制。各级城市运行管理机构严格建立感知发现、动态监测、综合研判、风险预警、分级处置、成效评估一体化闭环流程,实现问题受理、办理、反馈全链条可追溯,确保各类事项闭环落地、办结见效。
二是健全事件分类分级处置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按事件类型、影响范围、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处置:一般单一事项归口行业主管部门独立办理;涉多部门交叉事项启动联动协同流程;重大突发事件组建专班专项处置,畅通事件流转处置通道。
依托两套机制,实现平急双轨运行:平时状态依托全域实时数据汇聚分析,动态研判城市运行态势,同步完成问题分流交办;急时状态统筹开展重大事件统一指挥、综合调度,打通线上平台调度与线下实体处置通道,做到上下联动、高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