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7-09 10:55
- 来源: 湖北大数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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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数据流通交易,差一块“产权拼图”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多年,“产权不清”始终是核心堵点。市场主体对数据登记的需求,集中在明晰产权归属、佐证来源合规、界定权责边界三方面。
当前,数据登记领域碎片化、多头化问题突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要素登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数据资产登记等多种类型并存,分属不同机构办理,登记对象、流程、审查标准及效力互不统一,形成登记壁垒。经营主体不得不重复办理多类登记,承担高昂证明成本,影响流通积极性。
“数据二十条”跳出传统所有权思维,构建了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新范式,并提出“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但产权分置的制度设计需要可落地、可操作的登记机制来承接——由谁登记、按什么程序登记、登记后产生什么效力,这些关键问题若不解决,“三权分置”就难以从政策语言转化为市场主体的实际权利保障。
2026年7月,国家数据局正式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首次在全国层面系统建立数据产权登记的制度框架。作为落实“三权分置”制度的关键一步,《指引》标志着数据产权制度从理论走向实践、从分散探索走向统一规范。
二
构建登记机构规范运行秩序

数据产权登记的公信力,首先取决于登记机构的专业性与中立性。不同于不动产登记、专利登记以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为单一主体,《指引》明确登记机构可涵盖事业单位与企业两类,兼顾公信力保障与市场活力。
(一)“资本+能力+制度+信用”四位一体的准入门槛
《指引》对登记机构设置了七项较高的准入要求,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四个层面:一是资本层面,要求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亿元,事业单位法人也应当具备相应经费保障;二是能力层面,要求有足以支撑业务开展的软硬件与经验基础,包括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平台基础设施、完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备案,并要求具备两年以上相关领域业务经验与专业化审查团队;三是制度层面,要求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及配套制度,内容涵盖业务管理、登记审查人员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风险处置及服务退出等全方位;四是信用层面,要求近三年内无不正当竞争、经营异常等行为,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为何设置如此之高的准入标准?是因为登记机构承担的是准公权力性质的审查与背书职责。充足的资本与经费保障,是对登记机构承担登记风险责任能力的考量;成熟的业务经验,是精准判断复杂数据权属的必要条件;健全的制度体系,是业务持久、安全开展的根本保障;良好的信用记录,是登记机构向市场输出公信力的本质要求。高标准的准入门槛,本质是用严格的事前筛选,为凭证的市场公信力提供制度前提。
(二)遴选机制与全流程管理
登记机构经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推荐,由国家数据管理部门遴选确定,纳入全国数据产权登记机构目录,接入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遴选重点考察审查专业能力、风险赔付能力、流通服务能力等关键维度。
《指引》通过三项重要制度设计构建起登记机构管理机制。一是登记机构遴选,在统一条件基础上通过遴选形成登记机构目录,既有助于保障登记的专业性、公共性与中立性,也为市场主体参与和制度运行活力保留了适当空间。二是明确管理规范,细化登记机构业务运营和监管要求,同步明晰机构信息变更、业务退出的全流程处置规则,确保全程可管可控。三是建设统一平台,将遴选确定的登记机构纳入全国目录并接入统一平台,若出现重大过失且拒不整改,则移出目录。
三
审查细化与凭证应用
让产权“看得见、用得上、信得过”

数据产权登记兼具内部确权与外部公示双重功能。对内,通过审查和记载数据来源、权利内容、权利归属等事项,将“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转化为可识别、可审查、可公示的权利形态;对外,通过统一程序和公示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可供识别和核验的权利信息。
(一)七步闭环与三重审查
《指引》确立了“申请—受理—审查—公示—异议处理—信息存证—凭证核发”七步闭环。在审查环节,明确了三重审核标准:
一是数据描述准确性审查。要求数据名称、规模、类型、更新周期、应用场景等信息真实可验,确保登记对象可识别、可定位、可核查。这是让数据“看得见”的前提。
二是数据来源合规性审查。针对自行采集、协议取得、公开收集、衍生创造等不同来源类型的数据,分别核验数据采集合法性、授权完整性、创造显著性等,特别是对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的安全合规性进行了单独规定。这是让数据“信得过”的重要依据。
三是数据产权明确性审查。围绕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框架,清晰界定不同情形下的权利主体、权利类型、权利限制条件。三项权利互相独立,同一权利人可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权利,不同主体也可以就同一数据的同一权利同时享有且互不排斥——这一制度安排彻底摒弃了物权“一物一权”的传统逻辑,也完全迥异于知识产权独占排他的权利属性,从而充分适配数据可复制、非排他的物理属性。
通过对数据描述、来源合规与产权明确性的三层把关,使登记能够对外释放足以识别权利标的的明确信号。
(二)五大效力:让登记凭证用得上、信得过
本《指引》最突出的制度贡献之一,在于首次在国家层面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确立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法律效力,让"数据二十条"提出的"三权分置"从制度构想走向规则落地。指引确立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五大效力:
一是合规证明效力。按照《指引》要求,登记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合规论证。企业获得登记凭证,相当于获得一张由国家认可的登记机构出具的“合规证书”,成为数据流通过程中的重要合规凭据。
二是确权公示效力。凭证记载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具体归属,是“三权分置”从政策语言转化为可识别、可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载体。这是数据从抽象要素走向具体权利的关键一步。
三是合法流通效力。对获得数据经营权的企业而言,登记凭证表明数据产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许可、出资或依法设立担保等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对外提供数据。《指引》明确“在数据流通交易中,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作为数据产权的证明”。
四是资产确认效力。《指引》第三十一条明确凭证效力覆盖“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作价入股”三大应用场景,共同构成登记凭证贯通会计准则、担保法和公司法的桥梁——数据从此才有了“变现”的清晰法律路径。
五是权利主张效力。这是五大效力中最容易被忽略、但可能最深远的一项。在数据相关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登记凭证可以作为数据权益归属认定的证据。这意味着数据产权登记不仅是行政层面的行为,更是数据从“要素”走向“民事权利”、进入司法救济体系的关键桥梁。
至此,《指引》以一套可操作的登记规则,把“数据二十条”提出的三权分置构想从政策语言落地为可识别、可流通、可主张的具体权利,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由此获得了第一块可以承重的制度基石。
四
中数服的数据产权登记业务实践
自国家“数据二十条”出台以来,湖北省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以全面开展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为抓手,将推动数据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建设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的核心工作,相继出台《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湖北省数据条例》《深化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18项政策制度,明确部署了数据产权和数据流通交易相关的规则制度建设、市场配置改革和产业生态培育等重点任务。
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数服”)是湖北省七大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之一,承担省级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和数据产权登记机构职能,是全国数据流通服务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并担任自律工作组组长单位、湖北省数据标注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和湖北省数商联合会筹备组单位,由湖北大数据集团全资二级子公司——中部数据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实际运营,公司实缴注册资金1亿元,业务受湖北省数据局监管。中数服始终紧扣服务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按照“线上‘淘宝网’、线下‘广交会’”发展原则,以数据产权登记为切入点,全力构建数据流通交易全链条服务能力,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全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一)建章立制以固本——夯实全链条制度底座
在公司治理方面,中数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形成以章程为统领、党组织与经营管理层协同运作的制度框架。在登记业务方面,构建了“1+1+N”数据流通交易全流程业务规则和合规制度体系,包含1个登记规范、1个流通交易规范和近50项配套指引,覆盖“登记—流通—安全—争议—退出”全链条。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建立了涵盖系统运维、应急响应、组织保障、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服务退出保障方面,出台了《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数据产权登记业务退出保障预案》,明确了业务终止情形下的数据迁移、用户告知、权益处置等操作流程,确保服务退出的有序、安全、合规。在标准制定方面,中数服入选全国数标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数据产品 描述规范》《数据服务能力评价》《数据确权技术要求》《数据登记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涉及数据产权登记和流通交易近10项国家标准和技术文件编制工作,牵头或参编发布超10项数据合规、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化等相关专业书籍和行业白皮书。
(二)筑台搭基以赋能——构建全栈式基础支撑
在队伍支撑上,中数服拥有系统完备的评估审查队伍,在数据合规、数据安全、数据质量和数据价值等全维度上均配有专业审查人员,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和经验,为登记主体提供全方位的评估审查服务。在平台支撑上,中数服已上线湖北省数据存证平台、省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含数据资产登记)、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和省高质量数据集公共服务平台等省级枢纽平台,中部数据流通综合服务平台获评国家数据局数据基础设施典型案例,平台均已完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以及ICP备案,“楚天数链”已通过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具备与国家平台对接的技术能力。在线下支撑上,中数服在湖北省武汉市小洪山科学城已建成集交易大厅、路演大厅、产业集聚区、数据产品服务展示等四大功能的交易服务大厅,已先后接待多位国家数据局以及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调研指导。
(三)建链织网以增效——打造全流程服务体系
中数服以数据产权登记为切入点,建立“343”数据流通交易全链条服务体系,涵盖登记、评估、交易三大基础服务,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价值化及智库咨询四大特色服务,以及数商、区域、行业三大培育服务,为企业提供覆盖“底账梳理—场景孵化—产品设计—权属确认—合规登记—流通交易—价值释放—生态培育”的全链路服务,具备超3年的数据要素服务经验。业务覆盖全省17个市州,协助各市场主体孵化应用场景、开展数据资源“三确”、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及资本化等项目近百项,近20项服务入选国家级、省级和行业级典型案例,累计上架数据产品和服务超2000项,入驻数商超1500家,培训数据合规师、数据资产运营师、数据经纪人等专业人才超200名,在全国设立区域合作中心和行业创新中心超20家。
中数服立足行业差异化需求,推动数据产权登记服务模式创新、流程再造与效能提升。积极推行登记业务分类分级审核,简化产权登记前置初审程序,提高运营齐备性审核效率,审核效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同时,对内已开发价值评估、质量评估及法律意见书审核等智能化工具,提升审核效率;对外上线数据产权登记、价值评估、质量评估、安全评估和合规评估智能自测工具,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业务自评估诊断和政策宣贯;支持已取得其他数据交易所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主体在省内免费换证。
(四)深耕拓域以积厚——形成广覆盖实践成果
中数服构建了“ATUS”合规服务体系。该体系从主体、来源、内容、处理、管理和流通六个维度,结合产权登记、资产登记、流通交易等分阶段合规需求,形成“三审(Audit)、四化(Transform)、五统一(Unify)、五保障(Support)”的差异化的合规服务体系。“三审”即自主测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评估、平台合规审核;“四化”即业务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系统化、实践总结标准化;“五统一”即实现统一监管、统一平台、统一业务规则、统一审核、统一信息管理;“五保障”即通过组织、制度、平台、人员和文化保障,支撑合规体系建设运行。

目前,中数服已发放数据产权登记凭证超210张,在业内率先发布省级登记业务案例集——《湖北大数据集团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数据产权登记案例集》,登记场景覆盖交通物流、工程建筑、城市治理、智能网联汽车、地理测绘、金融征信、医疗健康、园区建设、应急管理、消费零售、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服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机构,除常规数据产品和服务之外,创新开展高质量数据集登记业务,赋能AI产业发展。
(五)树品聚势以扩面——激发多层次生态活力
面向数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举办中数服第三方生态机构表彰会,发布“数育未来”培育计划、数商分级积分培育计划和“数曜”合作伙伴计划,以“做大生态合作池—做精合作关系网—做深价值共同体”为递进路径,持续提高中数服与各类优质数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黏性,现已招募超200家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数据供需双方、数据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推出“中部数纽·数通行动”品牌系列活动,常态化举办政策解读、供需对接、高质量数据集、AI应用场景落地等专题活动。面向地方数据主管部门和数据要素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实施“政策宣贯荆楚行”“数进千企·智启新程”等专项行动,纵向延伸县域,横向渗透行业,精准覆盖全层级市场主体。面向全国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积极推动“数据流通交易织网拓面行动”,对内已建立17个市州公共数据供给联络渠道,对外链接全国15地数据交易机构和10家头部数据服务商,汇聚形成25条市场信息互通网络。
今年以来,中数服将数据产权登记等相关政策宣贯融入“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启动会和培训会、省数商联合会成立大会、光谷首届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大会、中数服第三方机构生态大会等重大活动议程中,同步下沉市州,已在全省10余个市州举办30余场涉及数据产权登记的政策宣贯会和业务推广会,全域触达超10000人次。
(六)赋权释价以兴市——拓展多维度应用场景
在数据企业认定方面,协助湖北省数据局创新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作为全省数据企业入库登记的佐证材料。在数据流通交易方面,鼓励数据供方开展数据产权登记,缩短对此类拟上架交易标的的合规审核周期,并引导用户将产权登记作为数据流通交易的合规前置。在数据资产入表方面,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对拟入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数据产权登记,以作为其满足“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重要合规佐证。在数据资产融资方面,主导推进的数据资产ABS项目——“天弘平安-湖北大数据集团中数服数据资产1-10期专项计划”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支持具有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数据资产纳入项目底层资产池;协助湖北交投、武汉家家养的牛、武汉洪山科投集团等登记主体获银行融资授信超2亿元,推动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作为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的关键融资依据,同步将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状态调整为“已质押”。
五
结语
《指引》的正式发布,迈出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一步。随着制度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安全流通、充分利用,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中数服将持续秉持合规引领、产权先行、人才筑基、生态共赢理念,紧密对接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最新政策要求,以产权登记为抓手,更加有力地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