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1 15:18
- 来源: 武汉市数据局
-
- 分享到
为推进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主体遴选方案》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
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采用整体授权的模式,本公告针对整体授权运营主体的遴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数据局作为实施机构,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
二、授权范围
根据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标准和应用场景建设需要,纳入授权运营目录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数据资源,在医疗、交通、教育、金融、物流等重点领域开展首批授权运营试点,根据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需求逐步拓展授权运营场景。
三、授权运营期限
实施机构与运营机构签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协议期限为3年。
四、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
(一)申报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2.落实并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已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含以上)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二)评审标准
1.具备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础保障能力,具备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条件、软硬件环境、专业资质、专业人才和技术能力;具备及时响应政府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管理能力;参与运营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
2.具有优秀的数据资源开发能力,拥有丰富的数据产品开发经验,具备数据采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等全生命周期数据加工服务能力,能够保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长期投入和稳定运行。
3.具有公共数据运营实践经验,在数字经济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信力,在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设方面具有行业引领性。
4.具有优秀的生态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能够有效引入并管理多元数商,广泛吸纳社会数据资源,促进各类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构建资源充沛、场景丰富、创新活跃的数据生态体系。
5.上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针对运营机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五、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于2025年12月4日17:3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PDF电子扫描版报送至武汉市数据局。
(二)资格审查
市数据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通知其提交《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及全部纸质材料(6份),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及时反馈情况并告知理由。
(三)专家评审
市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方案可行性等材料,从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
(四)结果公示
授权运营主体遴选结果在市数据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协议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武汉市数据局联系。
七、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7楼733
联系电话:027-65771619
电子邮箱:1203063280@qq.com
武汉市数据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