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30 17:30
- 来源: 武汉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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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已经成为像水电气一样的基础资源,其中公共数据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要将日益庞大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好,首先要将它们分门别类,便于管理、保护和使用。5月19日,武汉市数据局印发《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通过科学的分类体系、严谨的术语规则和闭环的管理机制,贯穿数据归集、治理和开发利用的全链条,为城市治理现代化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规则支撑。
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分为三类
针对公共数据规模大、碎片化、冗余度高的现状,《规范》根据公共数据管理、归集治理和开发利用需求,将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划分为三类:
一、立足提升政府运行效率、支撑部门数据协同,明确无条件共享(面向所有行政部门)和有条件共享(部门按需申请)的数据项,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包含政务部门履职所需的公共数据资源,如城市治理、医疗健康等领域数据。
二、立足优化公共服务能力、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明确无条件开放(直接向社会提供)和有条件开放(社会主体按需申请,并经过审核后提供)的数据项,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涵盖交通物流、文化旅游等社会关注的高频数据,助力企业创新和公众服务。
三、立足夯实合规流通基础、推动数据资产化转型,以经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认证、允许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为主体,形成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目录,为规范数据资源市场化利用,明确权责边界提供依据。
通过划分三类目录明确公共数据使用边界,既解决部门间调用难题,又推动公共数据安全流通,让“沉睡”的公共数据资源转化为可用资产,从“政府所有”向“按需流通”转变,平衡数据共享效率与安全保障需求。
统一术语定义和编目规则
因元数据格式混乱、概念不清、技术参数不一等原因,数据治理工作存在认知分歧、对接成本高等问题,《规范》通过明确关键术语定义和编目规则,为跨部门协作提供了“共同语言”,促进从“人治经验”到“规则驱动”的治理模式升级,提升管理规范性。
一、明确目录编制核心要素定义公共数据资源是行政机关及公共服务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集合,强调其公共属性和服务导向。《武汉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确保数据定级与行业法规衔接。元数据可以理解为数据的“标签”或“说明书”,帮助数据使用者更好理解、管理和使用数据。
二、构建编目管理核心规则体系明确目录主体元数据、目录数据项元数据,推动元数据管理标准化。确立动态更新机制,数据责任部门需按季度更新目录信息,数据项共享或开放条件变更需同步标注法律依据或审批流程,确保数据时效性、合规性。
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迈向新阶段
《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迈入标准化、体系化新阶段。
1.提升公共数据归集效率通过全量编目和元数据标准化,实现公共数据资源“一图可视”,解决数据分散、口径不一的问题。例如,明确“更新周期”需标注至实时、每日等具体频次,助力快速定位可用数据。
2.强化公共数据流通安全分类目录与安全级别联动管控。例如,共享目录中“有条件共享”数据需注明使用范围,开放目录中敏感数据需经实名认证,从源头防范数据滥用风险。
3.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授权运营目录与湖北省登记平台对接,为数据资产化提供制度保障;明确数据项技术参数(如API接口格式)和业务标签(如“医疗健康”),降低企业数据开发门槛,推动应用场景创新。
下一步,武汉市数据局将加快完善一体化数字资源平台功能,一体化管理信息化项目、应用系统、云、网等数字资源,依托《规范》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实现全量编目,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