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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04 15:25
  • 来源: 湖北省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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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湖北省首部数据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立足国家数据战略,结合湖北省实际,构建了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为规范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数据产业与应用、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保障数据安全、推动数字湖北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以系统思维为全国数据立法提供湖北经验

《条例》通过五大系统性设计,将数据要素涉及的主体、行为、资源、风险纳入统一框架。一是围绕数据“产生—归集—治理—流通—应用—安全—退出”全生命周期,构建闭环管理链条;二是通过“政府—市场—社会”的制度安排,实现多主体协同治理;三是协调数据利用与数据安全双目标平衡;四是统筹技术设施与制度工具,构建虚实结合的支持体系;五是采用“顶层设计—中层机制—底层操作”的三级制度结构,实施从原则到操作的传导。

二、以创新思维为全国数据开发利用提供湖北方案

《条例》通过四大创新突破,解决了数据权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管理、流通交易规范等系统性难题。一是在《民法典》数据保护原则基础上细化权益分层,提出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数据权益”体系,为数据确权、交易与融资提供法律依据,解决数据产权模糊的核心难题;二是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从“统一授权、运营规范、安全管控”三个方面构建系统性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据了解,截至2025年6月,湖北省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盘点的单位672家,已登记数据资源约5000项,湖北省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减少了患者携带切片前往大医院排队、重复检查、转外就医等不便,年节约医保基金5800万元,破解公共数据“沉睡”困境,通过市场化机制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培育数据服务新业态;三是对于数据资产化,从“数据权益凭证、评估规范、会计处理”三个方面打通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转化路径,为数据入表、融资质押提供制度保障,其首创的数据权益登记凭证制度,允许登记凭证作为资产处理、企业认定、融资担保依据,让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武汉农商行质押融资1000万元,破解轻资产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从“交易进场、平台建设、专业服务”三个方面,强化流通交易市场规范,降低合规风险,破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困境。

三、以实操思维为全国数据价值显性化提供湖北借鉴

《条例》通过四大关键抓手,为公共数据资源体系不统一、数据产业培育不深、跨境与区域协同不强、能力和保障不够等系统性难题提供操作指引。一是采取“目录统一+平台整合+数据回流+基础库建设”抓手,实行“一数一源”,严控新建同类平台,支持基层应用,完善人口、法人、信用等基础库,推进行业主题库建设,从而构建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二是采取“数据企业认定与扶持+技术攻关+场景驱动+实体经济赋能”多组合拳,促进数据产业生态培育,襄阳汽车产业集群在该组合拳的支持下,30家零部件企业库存周转率平均提升25%,东风岚图新车研发周期缩短4个月,带动产业链年成本降低超2亿元;武汉华星光电搭建面板制造数据空间,面板缺陷率下降18%,年节省运维成本8000万元。三是采取“跨境试点+区域合作+安全评估”抓手,支持有条件地区依法探索数据跨境流动,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建立汽车研发数据跨境“白名单”,助力东风、路特斯等企业合规传输数据至海外研发中心,国际协作效率提升30%;推动跨区域数据标准互认、证照互通、资源共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是采取“数字基础设施统筹+数据人才引进和培育+公益性数据扶持中小企业+包容审慎监管”抓手,提升数据能力建设,提供人才、用电用地和柔性监管等保障。

《条例》兼具前瞻性、系统性与实操性。其通过系统性制度安排,不仅回应了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多主体协同治理、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平衡、数字基础设施与制度工具融合、数据管理层级等核心命题,而且在数据权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管理、流通交易规范等前沿领域实现制度突破,并且提供了具体抓手和保障措施。《条例》将有力驱动湖北从数据大省向数据强省跃迁,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贡献“湖北样板”。

作者:李闻一,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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