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046号 提案的答复

  • 2025-09-29 09:05
  • 来源: 武汉市数据局
  • 分享到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在武汉市设立区域数据要素交易机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数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该项提案具有建设性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具体办理处室及人员,认真学习原案内容,加强与委员的交流,加深对提案的理解,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推进提案办理。

一、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近年来,市数据局加快制定数据基础制度,推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发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示范效应,推动高质量发展。已制定出台《武汉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数据分级分类指导性文件,加强各行业数据的安全管理保护。

一是规范授权运营,探索收益分配机制。今年5月,我市出台《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武政办〔2025〕66号),明确“遵循‘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间授权运营收益分配及动态调整机制,保护各参与方合法权益,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合理分配”,为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提供基础性支撑、原则性要求。同时,提出“探索采取计价免费方式,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开发公共数据资源”,采取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降低企业“用数”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二是创新分配机制,激发供数用数活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5号),我局正在组织起草《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暂行办法(讨论稿)》(暂定名),旨在兼顾效率和公平,进一步明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路径,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与调节机制,以协议约定、贡献评价等方式确定市场运营机构与政府间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逐步建立保障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体制,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

二、探索开展数据跨境流通

我局积极开展数据跨境流通相关探索,赴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交流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省数据局召集的数据跨境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研讨工作。目前省级层面在推进相关工作,拟依托东湖自贸区开展数据跨境流通试点,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窗口,在中部数据流通综合服务平台设立“数据跨境”专区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推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数据跨境流通探索实践。

三、探索推进数据交易所建设

市数据局高度重视数据交易场所创设工作。经核,目前省内有资质的数据交易场所仅有一家,但长期处于无实质经营状态。我局紧密对接省、市金融局,积极协调跟进相关数据交易场所清查摸底事宜,已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数据交易场所创设有关情况,市政府办公厅也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为推进数据交易所创设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武汉数据集团、城发集团等市属国企调研,就创设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我局多次组织推动相关洽商谈判,参与省数据局成立的工作专班,起草数据交易所建设方案。目前经与省数据局沟通,下一步计划以省市共建的形式,参照国内数据交易所建设经验,推动数据交易所建设落地。

武汉市数据局

2025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